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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应以制度为先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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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5年7月,农业部、监察部和国务院纠风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的通知》,对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作出专门要求。《通知》指出: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各级管理部门和监察机关、纠风办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的力度。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明确责任,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逐步实现农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积极的贡献。作为开展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较早的苏州市,早在2000年以前就开始实行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发展至今取得了较好的成果和经验,值得读者借鉴。
作者 须陈导
出处 《中国审计》 北大核心 2007年第19期54-55,共2页 China Aud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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