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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办保险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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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江苏省兴化市周继彬读者来电:我1996年内退.2002年满61周岁,2006年下半年供销合作总社发生活补助100元/月.从2003年补发.因单位未办理投保,导致我目前未享受退休待遇.请问:该如何处理?
出处 《农家致富》 2007年第19期50-5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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