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进入21世纪,日本先后颁布了《促进个别劳动争议解决法》(2001年)与《劳动审判法》(2004年)两部法律用以完善企业外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促进个别劳动争议解决法》主要为了强化行政机构处理个别劳动争议的能力;《劳动审判法》主要为了简化司法程序,以更加便捷、廉价、快速的方式处理个别劳动争议.这两部法律相继出台,标志从二战结束到上世纪80年代中期的、以处理集体争议为主的劳动关系委员会制度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
出处
《中国劳动》
北大核心
2007年第9期27-29,共3页
China Lab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