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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会计岗位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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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夏某是从事财务工作的,两个月前进入一家公司工作并签订了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同时还另行签订了一份担保协议。协议规定。如果夏某在财务工作上出现侵占、挪用等违法行为或工作重大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担保人以其财产做赔偿损失的担保,并约定夏某的担保人为夏某的父母。那么该担保协议有效吗?
出处 《就业与保障》 2007年第10期39-39,共1页 Employment and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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