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哈佛大学法学院培养学生实践操作能力的方法主要有三种:法律诊所教育、法律援助以及模拟法庭竞赛和教学.学生在实践能力培养的过程中有着极为明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主导性,享有较为广泛的自由.同时,法学院有专职教师队伍从事实践环节的教学与指导,并且重视与官方机构的协调采创建学生实践锻炼的平台.这些经验对我国法学教育的改革有着一定的启示意义.
出处
《黑龙江教育(高教研究与评估)》
2007年第9期37-39,共3页
HEILONGJIANG EDUCATION:RESEARCH AND EVALUATION OF HIGHER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