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工伤补偿和民事赔偿的竞合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陈某自2005年11月到某服装公司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2006年6月1日,陈某在上班途中与机动车相撞,经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经一、二审法院判决:被告人林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附带民事诉讼赔偿原告各项损失25.96万元,扣除已付8000元,
出处 《中国劳动》 北大核心 2007年第10期46-48,共3页 China Labor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