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7年8月14日,中国证监会正式颁布了《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拉开了我国公司债发行的序幕。《试点办法》共六章三十二条,内容包括发行方式、发行条件、发行程序、债券持有人权益保护、监督管理等,体现了放松行政管制,以发债主体的信用责任机制为核心、市场化导向的发行监管思想。《试点办法》注重信用评级、信息披露、债券受托管理人等配套制度的建立,强调了中介机构和市场机制在公司债市场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试点办法》的颁布与实施,给债券发行方提供了一种新的筹资方式,有利于这些企业降低财务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