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六大报告在部署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任务时,提出“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进一步强调,要对收入分配进行“宏观调节”,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坚决取缔非法收入,促进共同富裕”。但是,到目前为止,我们对“中等收入者”,还没有一个像“贫困人口”那样正式的可操作性定义,所以也无法测算中等收入者的比重。
出处
《中国经贸导刊》
2007年第18期7-8,共2页
China Economic & Trade Hera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