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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也要为子女侵权行为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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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曹莱和崔某3年前离婚.他们有一个6岁的儿子,法院判决归崔某抚养。今年5月的一天.他们的儿子独自在家时,没关上水龙头就出去玩耍了.致使水顺墙角渗入楼下卢某的家中.泡坏了卢某家新装修的棚顶和部分物品,造成损失3000元。崔某单位效益不好.又刚刚得了一场病,一时拿不出那么多钱。卢巢便要求曹某支付赔偿费。曾某以儿子未与自己生活为由,拒绝支付。请问,曹某有义务赔偿卢某的损失吗?
出处 《农民科技培训》 2007年第10期19-1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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