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城乡规划工作作为县(市)政府的重要职能,是事关改革与区域协调统筹,实施公共政策与执行公共利益的基层行政管理窗口。但各地城乡规划管理的机构设置不一致,有的隶属政府直管,有的内设于建设部门,地位不等,权责不一。面对基层县(市)地域的特殊性,人情的多元化,部门的利益化,普遍存在职能缺位与干扰乏力的尴尬现象,笔者根据自己从事城乡规划工作中的实际经验,简述县(市)规划工作中所面临的尴尬问题,并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
出处
《小城镇建设》
2007年第10期59-62,共4页
DEVELOPMENT OF SMALL CITIES & TOW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