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地区间财力差异过大,不仅导致其公共服务水平差距较大,更会使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差距拉大,贫富矛盾加剧,从而使财政失去稳固、平衡的内在机制;地区间财力差异过小,则会缺乏必要的激励机制,不利于调动下级政府发展经济和增加财政收入的积极性。因此,应本着公平与效率兼顾的原则,使地区间财力差异保持在合理的范围内,即保持适度的地区间财力差异,以调动各地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和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
出处
《地方财政研究》
2007年第10期28-32,共5页
Sub National Fiscal Research
基金
河北省科技厅软科学研究资助课题<区域协调发展:河北省地区间财力差异与调节>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课题编号054072263D-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