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主体,农村合作金融制度改革历经坎坷。究其原因,法律制度的缺失是很重要的因素。法律作为一种可预见的透明规则,其本身的稳定性、延续性、严肃性、规范性、约束力和强制力,能够使农村合作金融得到强有力的支持和保护。制定农村合作金融法,需要解决一些基本的理论问题,本文拟就此进行初步的探讨。
出处
《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7年第5期60-61,69,共3页
Journal of Anhui Vocational College of Electronics & Information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