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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资产评估增减值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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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企业兼并资产评估增减值会计处理 (一)被兼并企业的账务处理一是被兼并企业评估后的会计处理。经批准被兼并的企业,按照规定由法定资产评估机构对其财产进行资产评估,该项资产评估事项属于企业产权变动事项,在评估结果报有关部门核准或备案后,应按如下原则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被兼并企业应按批准评估备案的资产价值调整有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流动资产、长期投资以及无形资产,应当按照评估备案的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有关资产科目,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科目。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的固定资产原值与原账面原值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按评估确认的固定资产净值与固定资产原账面净值之间的差额,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科目,按照两者之间的差额,贷记(或借记)“累计折旧”科目。
作者 张敏
出处 《财会通讯(上)》 北大核心 2007年第10期49-50,共2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2

  • 1财政部.《关于企业资产评估等有关会计处理问题补充规定的通知》,财会函字[1999]2号.
  • 2财政部.《企业会计制度2001》,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

共引文献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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