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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有退货权商品销售会计处理刍议——兼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6》中例题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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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商品销售业务一般有三种会计处理方法:一是直接法,即在商品发货时确认销售收入和成本,在实际发生退货时,冲减已确认的销售收入和成本。这种方法比较简单,但不符合谨慎性和实质重于形式等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只反映经济业务的形式而没有体现经济业务的本质,可能会高估收入和营业利润。二是递延法,即等到退货期满,购买方的退货权利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消失时,才正式确认收入的实现。三是经验法,即根据以往的经验能够合理估计退货的可能性,通常在发出商品时将估计不会发生退货的部分确认收入,估计可能发生退货的部分不确认收入。
作者 田春晓
机构地区 兰州理工大学
出处 《财会通讯(上)》 北大核心 2007年第10期53-54,共2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1

  •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6》,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

共引文献32

同被引文献9

引证文献2

二级引证文献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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