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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工业盐和食用盐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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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公平税负,缓解制盐企业的经营困难,经国务院批准,现将盐的有关增值税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07年9月1日起,盐适用增值税税率由17%统一调整为13%。
出处 《财会通讯(上)》 北大核心 2007年第10期111-111,共1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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