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审计风险是指审计人员提出错误审计意见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有二:一是会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审计人员却出具无保留意见;二是会计报表无重大错报,审计人员却出具保留意见甚或否定意见。可容忍审计风险则是指审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通过制定审计计划,确定的一个可以接受的最高审计风险水平,其实质就是计划审计风险。 审计实践工作中,审计风险与可容忍审计风险存在一定联系。首先,确定可容忍审计风险时必须联系具体审计项目的审计风险;其次,只有当审计风险水平低于可容忍风险时,审计结果才是可以接受的。
出处
《财会通讯(上)》
1997年第5期17-18,共2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