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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谓之间加“之”有讲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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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句子通常有主语和谓语。主谓短语具备了主语和谓语,本来就具备了句子的资格,但是当它“包含在别的句子里面时,暂时失去这个资格”(吕叔湘《文言虚词》第4页),这就应该在主谓之间加一个“之”,此谓之取消主谓短语的句子独立性。譬如:
作者 董鸥 任海英
出处 《语文教学之友》 2007年第10期45-46,共2页 Friends Of Chinese Language Teac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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