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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发展我国实物性租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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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六十年代初,我国物资部门的机电设备系统以解决社会上通用机电设备的临时需要为目的,开展了机电设备和工具的实物租赁业务;七十年代,国家物资部门从节约木材角度出发,在全国推行以钢代木的钢模板、钢脚手架、钢支柱等的租赁业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近几年,在部分大中城市还兴起了小汽车、电子计算机、家用电器等的租赁业务。据估计,目前我国开展机电设备、建筑施工机具、家用电器。
作者 贾昉 杨斐
出处 《中国市场》 1997年第4期28-30,共3页 China Mark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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