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赔偿法颁布以来,对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权以及财产权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国家机关的违法行为。但我们现行的国家赔偿范围过窄,既不符合国家机关职权行为的实际,也不利于充分和全面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所以本文试图指出我国国家赔偿存在的问题,明确国家赔偿范围的原则,提出国家赔偿范围重构的建议,更大范围的保护受害人的权益。
出处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7年第10期99-100,共2页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Economics(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