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读者热线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1、又到了文件归档的时间了,请问文件材料的整理工作应该由谁完成? 答:办理完毕的公文一般应在第二年的6月底之前向本单位档案部门移交。相关的整理立卷工作应该由文书处理部门和业务部门的兼职档案人员完成。《机关档案工作条例》和《机关档案业务建设规范》中都明确规定:
出处 《北京档案》 北大核心 2007年第6期36-36,共1页 Beijing Archives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