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农地法律制度与经济体制具有高度相关性,现行农地法律制度与市场经济体制越来越不适应;受传统二元结构影响,中国农地法律制度的二元特征十分显著;农地法律制度的二元性是中国转型中产生的特殊问题,必须随着二元结构转型而与时俱进;确保国家、集体与农民在土地关系上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应成为今后农地法律制度创新的主题。
出处
《财经政法资讯》
2007年第5期3-12,共10页
Information of Economics and Law
基金
教育部重大攻关课题《农村土地问题立法研究》(05JZD0005)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