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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的实施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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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罪刑法定原则是刑法理论及刑法实践中带有全局性和根本性的问题,已经被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刑法确定为基本原则。我国刑法理论界及司法界也曾针对罪刑法定原则能否作为刑法的基本原则展开过激烈的讨论,最终在1997年修订的《刑法》中明文规定罪刑法定,并将其作为刑法的首要的基本原则。罪刑法定原则虽已经在刑事立法上得以明确,但还未在我国得到很好的贯彻与实施,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等方面还有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因此,针对罪刑法定原则,很有必要进行一番深入的探讨。
出处 《财经政法资讯》 2007年第5期33-39,共7页 Information of Economics and Law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3

  • 1(美)道格拉斯·N.胡萨克(DouglasN.Husak)著,谢望原等译.刑法哲学[M].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04
  • 2[意]恩里科·菲利 著,郭建安 译.犯罪社会学[M].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1990
  • 3赵秉志等编写.全国刑法硕士论文荟萃[M].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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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证文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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