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6年12月4日,财政部颁布了新的《企业财务通则》(以下简称“《通则》”),《通则》分为10章,78条,分别为总则、企业财务管理体制、资金筹集、资产营运、成本控制、收益分配、重组清算、信息管理、财务监督和附则。该《通则》于2007年1月1日起在我国具备法人资格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施行,其他企业参照执行。《通则》是企业从事财务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是我国企业财务制度体系的基本规范。
出处
《财经政法资讯》
2007年第5期54-58,共5页
Information of Econom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