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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违规案引发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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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外汇检查中,外汇局河北分局发现承德市A公司贸易项下资金违规跨境流动。一是该企业私自截留外汇,资金违规流出。2002至2004的两年问,A公司就接截留货款达1743万美元。二是虚假资金收付,境内外循环划转。2006年7月-8月期间,A公司在天津某银行以C公司名义开立离岸外汇账户,并为自己和B公司在同一银行开立了人民币账户。
出处 《中国外汇》 2007年第11期64-64,共1页 China For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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