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0年至1994年我院采用130°角钢板治疗股骨粗隆间骨折60例,积累了一些经验和教训,报告如下。 1 临床资料 1.1 一般资料 60例中男性45例,女性15例,年龄31~76岁,平均年龄58.4岁,60岁以上46例,占78%。左侧41例,右侧19例。按Boyd和Griffin分型:Ⅰ型9例,Ⅱ型31例,Ⅲ型3例,Ⅳ型17例。 1.2 治疗方法 本组60例均采用130°角钢板内固定术,住院至手术时间1~7天,平均3天。术中30例解剖复位,5例有骨缺损取髂骨松质骨值入,5例未解剖复位亦未植骨。5例单纯小粗隆撕裂骨折,没有波及后内侧骨皮质,未做内固定。
出处
《骨与关节损伤杂志》
1997年第2期104-105,共2页
The Journal of Bone and Joint Inju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