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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税收会计制度与税收实务不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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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前,我国税收会计制度可以用六个字来概括:实务超前制度。 1996年1月,为适应国家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改革,为深化和加强税收征管改革,为顺应全国会计改革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发展方向,为全面反映应征税款的征收状况,国家税务总局在全国税务系统内全面推行了税收会计改革。此次改革的最大成就是:(1)扩大了核算范围。将税金从开票征收数开始核算,向前延伸到从申报应征数开始核算。(2)记账方法与国际惯例接轨。将“收付记账法”全面改为“借贷记账法”。(3)按纳税人设分类账。具体核算每个纳税人的税款申报、缴纳、减免和欠税情况。随着税收业务的变化及国家财政预算管理体制的调整,总局虽在1998年以国税发[1998]186号文修订颁发了《税收会计制度》,其内容仍基本是1996年改革时期确定的。
出处 《预算管理与会计》 2007年第10期29-30,共2页 Budget Management &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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