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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地税局10月起启用涉农免税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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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广西地方税务局决定于2007年10月1日开始,启用《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机关涉农免税(或不征税)劳务代开统一发票》,以支持“三农”建设,并规范地税机关涉农免税和不征税劳务项目代开发票的管理。
出处 《税收征纳》 2007年第10期43-4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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