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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排污费由地税部门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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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湖北省政府公布《湖北省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决定从今年10月1日起,将排污费从环保部门移交地税部门征收。
作者 王燕敏
出处 《税收征纳》 2007年第10期44-4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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