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新会计准则中首次出现了股份支付准则。该准则是为适应2006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今后非上市公司将要执行的股权激励机制而制定的配套会计准则。在此之前我国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中均没有股份支付概念而只有股利分配概念。新准则填补了对这一类特殊业务处理规定的空白,适应了相关法规和上市公司实务的要求。正确理解股份支付的性质及会计准则对其确认与计量的规定,是正确处理股份支付这类特殊会计业务的前提。
出处
《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7年第5期90-92,共3页
Journal of Hunan Financial and Economic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