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社会的变革,管制刑存废之争成了学界的热点话题,留存之声与废除之音难分伯仲。文章站在留存的立场,从管制刑存在的问题出发,对管制刑进行了重新定位,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系列主张,如:将管制刑的适用条件确定为"罪行极其轻微";缩短管制刑的最高刑期,变2年为6个月;以并科易科制取代现有管制刑之间限制加重的数罪并罚原则;对管制刑犯增设必须到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不低于刑期1/3的无偿公益劳动的强制性条款;制定《管制刑实施细则》等。
出处
《湘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年第6期30-32,共3页
Journal of Xiangtan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