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必须充分认识并认真对待宗教这一重要社会力量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影响和作用,因势利导,通过统一战线的方式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努力促成各宗教内部之间、不同宗教之间、宗教与世俗社会之间相互理解、平等相待、共存共荣,在宽容和睦的氛围中将广大信教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来,为促进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社会安宁,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添砖加瓦。
出处
《江苏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07年第5期46-50,80,共6页
Journal of Jiangsu Institute of Sociali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