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金融宏观调控已成为我国当前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内容和手段,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影响越来越大。但是,我国金融宏观调控中存在的法治化缺失问题,严重影响到其应有功能的充分和有效发挥。金融宏观调控法治化有着经济学和法理学两方面的深厚理论根基,如何实现法治化对于金融宏观调控来说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针对我国金融宏观调控法治化缺失的问题所在,应当从调控主体法定、调控权力法定、调控程序法定、调控方式和手段法定以及调控责任法定等几个方面来促进和实现我国金融宏观调控的法治化。
出处
《改革与战略》
北大核心
2007年第10期54-57,共4页
Reformation & Strate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