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农村建设中,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进行创新是马克思主义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原理和邓小平"两个飞跃"思想的具体实践。在坚持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政策长期不变的体制背景下,通过创新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改革农村生产关系,不断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是发展现代农业与提高农村生产力的必由之路。对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模式的选择要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不能超越生产力发展水平。当前,在新农村建设中,可以选择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农产品行业协会和股份合作社等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模式。
出处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学报》
2007年第4期31-33,共3页
Journal of The Nanning Municipal Party College of C.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