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采用国际标准是防止产生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关键之一,WTO《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聊、协定)和《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SPS协定)都规定了,WTO成员在制定技术法规(强制性标准)、合格评定程序或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时,应当以有关的国际标准为基础。然而,不论是以国际标准为基础这一要求的本身,还是实践中以及这两个协定内容所允许的凌驾于国际标准之上的种种情形,事实上都会构成了对贸易的变相扭曲或对发展中国家的歧视。
出处
《国际贸易》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10期55-58,共4页
Intertr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