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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TC新规下的品牌与渠道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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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在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传出信息:自今年9月起,我国将禁止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出现。同时《药品广告审查办法》、《药品广告审查标准》规定,OTC药品(非处方药)必须使用药品通用名称,而且字体要比商品名称大些。
作者 郑新安
出处 《成功营销》 2007年第11期124-124,共1页 V Marketing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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