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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管理”到“服务” 物业要生存就要学会“以人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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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0月1日以后,所有的"物业管理企业"将改为"物业服务企业",而且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不再需要2/3以上业主同意,而是半数以上业主同意就行,但这部分业主购买的面积还得超过建筑物总面积的半数。这是8月31日国务院发布的《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明确的。从"管理"到"服务",仅一词之差。物业如何"变身"?"服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作者 潇琦
出处 《北京房地产》 2007年第11期80-83,共4页 Beijing Real Est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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