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罗马法上,具有深刻的个人主义的法权观念,出现了“行使自己的权利无论对于何人,皆非不法”的法谚。到了近代,由于自然法学派及自由主义、个人主义的兴起,“权利绝对”的思想形成。在法国大革命的《人权宣言》中,有“所有权不可侵犯性”和“财产权的绝对性”的口号,近代民法奉行私权神圣、契约自由的观念,并将其植入民法的基本原则或制度中。
出处
《科技与法律》
2007年第1期45-48,共4页
Science Technology and Law
基金
本文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中规制知识产权滥用行为研究>(70473001)的部分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