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欧盟(EU)农药评价和许可制度是根据1993年颁布的91/414/EEC法令建立的。药效评价要求是欧盟农药登记91/414/EEC法令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登记资料审核的主要项目。在分析和讨论药效数据要求和评价原则时,同时也参考欧盟评价体系的框架。欧盟农药产品药效需要的田间试验数据必须依据官方认证的良好操作规程(GEP),严格执行欧洲标准和地中海植物保护组织(MPPo)认可的方法。以登记为目的药效试验,必须依据欧盟标准来评价药效数据,评价指标包括:有效性(直接效果)、抗性和非预期的效果。所谓的非预期效果的对象包括:(1)植物和植物产品(药害、产量和品质);
出处
《世界农药》
CAS
2007年第5期17-23,共7页
World Pestici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