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消费者治理兴起主要表现在各类消费者通过竞争性产品市场和资本市场等表达其对公司高层经理人员的治理意愿。买方市场、反垄断规制和竞争性契约的发展促进了消费者治理的兴起。公司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缺失主要表现在信息披露义务、损害赔偿和社会福利等责任缺失上,其原因在于公司最大化股东价值、最大化经理人员自身利益和公司文化契约缺失等。从契约视角促进消费者治理和重构公司社会责任的路径主要有促进市场契约化进程、重构包括消费者在内的公司利益相关者的价值契约和完善消费者参与公司治理的规制以及发展竞争性契约。
出处
《消费经济》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5期77-79,83,共4页
Consumer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