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务员制度作为人类政治文明建设的成果,与一国的政治制度和社会制度有着密切的关系。通观世界各国公务员法,它们不仅程度不同地继承了政治文明建设的共同遗产,而且也扎根于自身所处的具体的社会和历史条件之中,是人类政治文明共同发展和本国经济、政治、意识形态、文化历史传统等因素的综合体现。我国《公务员法》既表现了与西方公务员制度的共同特征,同时又具有五个方面鲜明的中国特色,是符合我国国情,切实可行的。随着我国公务员制度的逐步实施和完善,其鲜明的中国特色将更加突显,重大的实践意义将更加突出。
出处
《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7年第3期82-84,共3页
The Journal of Fujian Institute of Political Science &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