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学方法论》是德国当代著名法学家卡尔.拉伦茨的重要著作。作者在书中提出了"价值导向的思考"方法,并提供了一整套的法律解释和法的续造的标准和方法,意图通过提供这些方法,对法律的价值判断作事后审查,以防价值判断成为法官的纯粹个人立场。拉伦茨提出的法学方法,大大提升了法律适用的科学性,但仍有限度。本文拟从法哲学、法官角色、法官品性三个视角分析"价值导向的思考"方法的限度,说明这套法学方法建构的界面,以助于对《法学方法论》一书有更加深入的理解。
出处
《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7年第3期100-103,共4页
The Journal of Fujian Institute of Political Science &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