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二○○六年二月十五日,财政部以财政部令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财会[2006]3号文件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要求在2007年1月1日起执行;十月三十日以财会[2006]18号文件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并明确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企业,不再执行现行准则、《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各项专业核算办法和问题解答。
出处
《冶金财会》
2007年第10期45-45,共1页
Metallurgical Financial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