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这次《水污染防治法》的修订,是我国建国以来向全民公开征求意见的第十五部法律草案,也是第一次在环保领域征求公众意见的法律草案。从一定意义上来说,它体现了环保工作的地位在逐日提升,也说明了目前的环保形势迫切需要有不断完善的有效手段,如法治;同时,也第一次突出的显现了公众参与议法与建言的重要性。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环境法领域进行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公众参与原则在环境立法中的重要体现。
出处
《环境教育》
2007年第10期9-9,共1页
Environmental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