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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酒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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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闻背景 2005年9月15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了《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标准推荐造酒企业在产品包装上注明类似“过度饮酒、有害健康”、“孕妇和儿童不宜饮酒”等劝说语。凡生产啤酒、葡萄酒、白酒等酒精度大于0.5度的饮料企业都在此推荐范围之内。
作者 大雨
出处 《农产品市场》 2007年第41期20-20,共1页 Agricultural Products Mark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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