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魏晋六朝文论中小说还不是一个文体论概念,而是一个文化论概念。《文心雕龙》总论和文体论中,作者以"道"、"经"、"圣"作为论文之依据和根本,每种文体既可能载道宗经依圣,也可能乖道违经背圣。按刘勰前人和时人的小说观,乖道违经背圣之言论文章均可视为小说。《文心雕龙》的小说观念在魏晋六朝文论中有极大代表性,整体上看,这一时期文论和文化人心目中的小说概念都还不是指称某种具体单纯的文体,而是指那些不能表达"大道"、"真知"的边缘性语言文化作品。
出处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5期100-106,共7页
Jinan Journal(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基金
湖北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中国古代小说理论研究>(批准号:2004Z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