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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溯源话“改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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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说起“改非”,必定绕不开非领导职务设置这个话题。 1993年我国建立和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后,职务分类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两类,非领导职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因此,一些未到退休年龄的厅、处、科三级领导干部,因年龄、身体、能力和机构改革等因素,便提前离岗改任非领导职务。这样的干部,被称为“改非”干部。
作者 周丽萍 安实
出处 《廉政瞭望》 2007年第11期15-16,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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