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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龄童挥泪鸣冤 父亲命丧酒宴责任谁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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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7年8月22日,对于家住河南省登封市区、4岁的晓钢来说,是个"让人欢喜让人忧"的日子。喜的是,他当天终于迎来了胜诉的判决,3名被告共赔偿他家各种损失共计13608元;忧的是,"含冤"死去的父亲,也应对其死亡后果承担主要责任。而更让人忧虑的是,失去父亲,晓钢今后的生活究竟该怎么过?
出处 《法庭内外》 2007年第11期25-27,共3页 Inside & Outside of Cou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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