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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青铜峡市委近日根据纪检、组织部门调查核实情况和处理意见,分别对私藏公物、离任后没有按照规定办理交接手续的市志办原主任和离任后继续审批单位职工工资等财务开支的市公路段原段长两名干部作出了相应的组织处理.并通报全市。市委要求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和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和认真执行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在市委干部调整任用决定作出后,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领导谈话要求。
出处 《共产党人》 2007年第21期28-2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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