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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木村行业发展新趋势——国家将对其实行鼓励、限制、淘汰和允许四大类别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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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19号)精神,加快宏观调控和政策引导,建立公平合理、竞争有序、发展协调的市场环境,加快现代林业建设步伐,最近,国家林业局、国家发改委、国家财政部、国家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等7个国家有关部门,联合制定了《林业产业政策要点Ⅸ下称《要点》)。其中对于我国木材行业的发展提出了带有战略性的计划和安排,对近年来不断持续发展的整个国内木材行业,今后将实行鼓励、限制、淘汰和允许四大类别的划分。其基本内容如下:
作者 林宣
出处 《中国木材》 2007年第5期6-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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