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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鲁滨逊的孤岛——义务为何如此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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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代中国法学有一个至为明显的特点:对于权利与自由的褒扬已经达到了引人注目的高度。主流观点普遍认为,一切制度设计或法律改革的目标,都在于保障个体的权利与自由。在当代中国学人的著述中,权利或自由,似乎已经拥有了“大写真理”的崇高地位。尤其是在理论法学界,一些学者为了论证权利或自由的正当性,习惯于把传统中国的法律判为“义务本位”,而把当代中国以及未来中国的法律描述为“权利本位”,言下之意或言外之意是:
作者 喻中
出处 《思考与运用》 2007年第10期39-3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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